第134章 初见-《穿成寡妇,在大明养崽种田搞基建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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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只是这巩昌府秦安县胡家的婚事,还请刘姑娘早做定议。”

    秦柳低头:“此事难度有三。

    一是民妇与巴尔斯王子已有婚约在身,不好再嫁他人。

    二是胡家是否愿娶我这个不祥之人也是未知数。

    三是民妇身份敏感,只怕会给他人带去灾祸。”

    朱麒见她没有一口回绝,便是有回还的余地,沉吟片刻道:“延绥是边关重镇,刘姑娘长期在此多有不妥,不如先行去甘肃天水,等局势进一步明朗再做打算?”

    “那就有劳世子爷了。”

    秦柳不是得陇望蜀之人,朱麒与她非亲非故毫无瓜葛,若不是帮朱岳清理隐患,才不会管她的破事。

    她只能尽可能听话,少麻烦朱麒了。

    甘肃远离京城,实乃边陲之地,或许在那里,她和二郎能平安度日,巴尔斯若是脱险了,也能过去找他们。

    朱麒行动迅速,第二天便安排好行程,派人来请秦柳出发去巩昌府秦安县。

    秦柳不曾见到朱岳,猜测朱麒也不高兴她再和朱岳见面,便取出事先准备好的一封信,请人代为转交朱岳。

    信中只有十张银票,每张一百两。

    秦柳把自己的大部分身家都还给了朱岳。

    或许这点银子对财大气粗的保国公府不算什么,可她能心安不少——算是为朱岳养病所支付的医药费吧。

    马车缓缓启动。

    秦柳坐在烧了暖炉的马车里,隔着衣服摸了摸怀里那截细竹筒。

    竹筒里装着她的贴身细软——两支玉簪,两张银票。

    本来那十张银票也是装在这里的,她摩挲了半天碧玉簪,还是没舍得把它还给朱岳。

    此去山高路远,此生未必会再相见,留着当一个念想吧。

    延绥到巩昌府秦安县超过一千五百里,沿途主要经过荒芜人烟的戈壁,以避人耳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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