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尘 第九十七章 浣纱女(一)-《少年天启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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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没事。”男子也重复着同样的回答。

    【四天前】

    四天前,小漓在溪边将这个不知底细的男子捡回了屋。

    他一身结实健壮的肌肉上是狰狞可怖的伤口。小漓只当他是在大漠里迷路的西域战士,或者盗匪。

    小漓一成不变的生活被这个可疑的男子打破了,她挎着篮子在西域大漠危险的夜晚走很远的路采药。一声不吭地剪开自己的旧衣服给那男子包扎。

    小漓不明白自己为何要做这些,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。

    或许是自己太寂寞了吧。小漓在心底轻叹自己这样没出息。

    小漓想过自己或许要照顾他好几日他才有苏醒的可能,根本没想到,不到一个日夜那男子就睁开了眼,让小漓十足地吃了一惊。

    那时,小漓在锅边炖粥,她发觉似乎有什么盯着自己的身后看,她警觉地猛回头。

    结果目光对上了那男子深不见底的黑眸。

    那男子不知何时一声不响地坐起身子,更不知盯了自己多久。

    她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:“你,你醒了?”

    男子盯着她看,没有开口。不知是没回过神来,还是不想搭理他。

    然后,男子低头看了一眼被捆成粽子的身子,似乎笑了一下,又似乎没有。

    “捆的不好看,别介意,我从没干过这活。”说着女子将热腾腾的粥盛到两块碗里。

    这回,小漓确定男子是笑了,他勾了一下嘴角,终于开口了:“可是,谁见过隔着衣服包扎的?还有——”男子摸了摸身上的草药碎沫,放鼻子下嗅了嗅,“这不是止血草,是沙漠见血草。”

    小漓愣在那里几秒,然后她的脸颊升起了红晕,又羞又愧。

    见血草她是听过的,同止血草极像,可功效全然不同。

    止血草是用来救命的,而见血草之所以叫见血草,是因为它常常划伤沙漠里骆驼和旅人的脚踝,所以得了这个名字。而见血草还有一个特点,若伤口碰到这草,会延缓伤口愈合。

    小漓本以为自己在书中见过这两种草的样子足以分辩,可没想到今日没帮上这男子不说反而还帮了倒忙。

    小漓僵在那儿片刻,似乎为了缓解尴尬,她端了一碗粥给那男子:“喝吗?”

    男子接过那粥,没再说什么,也不管多烫,放在唇边就喝,那垂眸喝粥的样子莫名有些认真。小漓心里某处安了下来,好在他没怪自己添了乱帮了倒忙。

    医术小漓不行,可厨艺她还是自信的。毕竟这么多年她孤身一人,都是自己煮东西喂饱自己。

    那男子默默喝完了她煮的粥,起身将碗放在了桌子上。

    小漓吃了一惊:“你的伤?”

    可接下来,那男子的话让她吃惊到说不出话来。那男子扯下她胡乱的包扎,拍了拍身子,然后他抽出腰间的长刀望了一眼,对女孩说道:“吃不饱,老子打点肉回来。”

    【现在】

    小漓看着柴火已经砍好,早餐吃的馍和饼已经在锅中热着,她一时无事,就在男子身边坐了下来。

    她身后挂着几大块肉干,便是男子那晚出去打回来的肉,他们就着火烤了两大块,剩下的足够两人再吃上七八天。

    那是沙漠天空偶尔飞过的凶残猛禽,一种叫璠鸟的巨鹰灵兽,天生的掠夺者,不想有朝一日不明不白地死在一根莫名其妙飞上天的长枪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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