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毕竟,能惊动国安,惊动大区负责人之事,绝对非同小可。 作为宁宴的妻子,慕云舒并不想因为自己的好奇心,而使宁宴为难。 “有什么不合适的?” “咱就是说,有没有一种可能,这份霸王条款就是,为了我家慕大总裁签的.....” 宁宴挑了挑眉,贴近慕云舒的耳边,轻声玩味道。 作为国安重点盯防对象,与他们打了那么多年的交道,规矩什么的,保密条例啥的,他比任何人都清楚。 若是其他内容,或许不合适,可能对慕大富婆造成负面影响。 但这个却是无所谓的。 因为本就是为慕大富婆弄的,她这个当事人不看,后面又怎么接受呢? “嗯?” 慕云舒闻言,轻抿红唇。 美眸之中,写满了不解。 什么叫为了她签的? 也就是说,与她有关....? 可问题是,她也没做什么违法犯罪之事,甚至还惊动了国安?! 有了宁宴的说明,慕云舒不再犹豫,揣着满腹疑惑,翻开了手中的合同,快速浏览。 三十秒后。 “抄家所得....” “这不会是你们的分赃协议吧?!” 慕大富婆的言语中,无比诧异与震惊。 她傻眼了。 与其说这是什么合同,不如说这是蘸着人血的利益馒头。 像极了一百多年前,列强瓜分大清,互相签订的分赃条款。 只不过垂死病中惊坐起,列强竟是她老公。 哦不对..... 她也是帮凶之一,还是罪魁祸首。 宁宴淡然一笑,并未否认,玩味道:“纠正一下,不是你们,是咱们。” “我又不管家,所以这些东西,归根结底都是给你的.....” 俨然一副邀功的模样。 哪怕一字之别,却是差之千里。 毕竟,傅老银币跟袁炼强相差无几,都是被宰的对象。 唯一的区别就是: 一个被宰的彻彻底底。 另一个徒劳无功的讨价还价后,艰难地剩下了三成,还搭上了温以蓁。 慕云舒哭笑不得,懒得搭理宁宴,继续往下看去,诧异道:“三七?!” “还是咱们七,你可真敢要啊!” “国安是怎么同意,你这狮子大开口的?” 原本慕大富婆觉得,国安愿意跟宁宴分赃,已经够离谱了。 但直到看见这个分成比例,她才知道自己年轻了..... 此时此刻,脑子里就蹦出了两个字: 奸商。 她老公简直比她这个资本家,还更加资本家..... 哪怕不懂国安的运作机制,可作为商人,慕大富婆懂利益的分配啊! 她想不明白,国安这些人精是如何,默许她老公漫天要价的? 第(2/3)页